火車票被改簽 當事人質疑改簽為啥不核實身份證
用身份證實名買的火車票,丟失后被他人輕易改簽成便宜票,對方獲得差額票款自己卻損失一張票錢。劉女士對自己遇到的這檔子事兒至今還難以理解,既然都實名購票了,為啥改簽就不核實身份呢?她認為鐵路部門在改簽制度上存在漏洞。 10月9日,劉女士在新火車站通過自動售票機,購買了一張10月10日開往北京的高鐵車票。票價為128元。操作購票時,劉女士嚴格按照實名制要求,用身份證掃描最終獲得車票。 沒想到,安全的實名制購票,在第二天遭遇了“尷尬”。劉女士介紹,第二天上午,她趕早來到新火車站,準備按時坐車趕往北京出差。在通過檢查口前后,不知如何車票不翼而飛。劉女士幾乎急出一身汗,她必須按時趕到北京。 她趕忙到相應窗口掛失,并詢問該怎么辦?劉女士說:“工作人員查了一下發現,我的車票被人改簽了,改了一張便宜的車票。” 被誰改簽了?劉女士根本沒讓任何人改簽呀?再說,別人沒有她的身份證,怎么能改簽呢? 這個可能是有的,因為工作人員隨即告訴她,改簽車票不需要身份證。 劉女士明白了:有人撿到或偷了自己的車票,并在她之前做了改簽,從中獲取了票價差額。劉女士向工作人員討說法無果,無奈時間緊迫,只好先上了列車,之后又補了一張票,按時趕到了北京。 不過,而今劉女士還是想不明白,為啥買票用身份證,改簽就用不著呢?她認為,鐵路部門在改簽制度上存在漏洞,致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謀取錢財。 昨日下午,記者撥通鐵路部門的客服熱線12306,接線人員表示,按照他們的規定,退票是需要身份證的,而改簽不需要身份證。而且用現金買的車票,改簽出現的差額,在現場直接兌現給持票人。 而針對劉女士認為鐵路部門在改簽制度上存在漏洞,接線人員表示將會向相關部門反映。 針對此事,河北盈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亞瓊認為,乘客購買了車票,從法律上講,乘客與鐵路部門已形成合同關系。乘客用身份證實名購買,意味著履行了相應義務,乘客也該得到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而鐵路部門在改簽車票時未能核實身份,造成乘客損失錢財,這種行為不合適,鐵路部門應該對乘客的損失負責任。(記者 謝鑫名) |
關鍵詞:火車票,改簽,身份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