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兩縣出售超載“月票”者停職 省交通廳調查
昨日見報的“出售超載罰款月票”事件調查 昨日(8月12日)下午,河北省交通廳表示,他們已對永年縣和邯鄲縣執法人員出售“月票”一事介入調查,并將及時公布調查結果。邯鄲縣交通局一位張姓主任稱,涉事執法人員現已停職,并接受調查。 永年縣交通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督察組現場初步查詢,三個執法單位沒有開過“月票”,但他們將做進一步調查。 在河北永年縣和邯鄲縣,“月票”被貨車司機稱為“買路費”,永年縣的路政、運管和治超站打包價為3200元,邯鄲縣價格是1550元。通過當地司機,新京報記者以1550元的價格,從邯鄲縣路政執法人員手中購買到一張“月票”。購買月票后,售賣的執法人員會登記車牌,超載上路被查后,只要出示“月票”,就可順利通過,不受處罰。 “月票”錢的去向成疑 昨晚8時許,邯鄲縣交通局一位張姓主任表示,目前,邯鄲縣交通局已成立調查組,出售月票的執法人員李云濤已經停職,并進一步接受調查。 對于李云濤是否私自出售,以及售“月票”的錢,是交入財政或裝入私人腰包,張主任均表示不清楚,但調查結果出來后,將及時通報媒體。 對“出售月票”一查到底 8月12日,永年縣交通運輸局副書記于德進說,經調查,永年縣路政、運管和治超站均為獨立執法單位,“經督察組現場查詢,三個執法單位均沒有開過‘月票’,我們還將進一步調查,假如出現售‘月票’情況,將一查到底。” 8日晚9時許,在107國道永年縣境內,面對永年縣交警和路政執法人員的檢查,司機黃文說,自己購買有月票,不怕查。他駕駛超載的貨車順利過關,并無執法人員詢問。 此外,邯鄲縣的執法人員李云濤曾表示,假如記者想購買永年縣的“月票”,他可以幫忙聯系。 超載貨車遇執法人員被放行 于德進稱,永年縣固定治超站7月16日揭牌。在治超執法中,該治超站按照治超執法程序,嚴格對超載車輛進行過磅、卸載、罰款,且執法流程全程電子監控,不存在“未將超載車拉到檢測站,而是罰款走人”現象。 不過,8月7日,記者乘坐司機邱悅的貨車,從武莊村沙場拉載滿車黃沙,前往如左村攪拌站,這次貨車超載兩三噸。 剛從沙場駛出不久,被一輛路政執法車攔下,一名執法人員坐在車內,跟邱悅聊幾句后,執法人員讓其順利通過,“沒罰款,也沒卸掉超載的沙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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