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歷史原因”更要談并軌迫切
當下最應該著力的政策方向是:如何找尋到從養老保險“雙軌”到“單軌”轉變的合理路徑?要令養老權利能夠真正平等,這勢必會招致利益既得者的反對,它考驗的是改革者的勇氣與智慧。 當你老去,卻驟然發現自己變得貧窮,甚至是無枝可依,這會否讓人黯然神傷?或許正是因為如此,養老保險并軌一直是熱點話題。于8月4日的《人民日報》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養老保險制度的最終統一,也就是“并軌”,這個大方向是明確的。但實際的推進,要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現行退休養老制度已實行60多年,從以往的經驗看,對這類“老制度”進行徹底改革,必須是循序漸進的,才能實現制度的平穩過渡,減少社會震蕩。 所謂養老雙軌制,是指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初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實行不同的養老金制度。由于養老保險的統籌辦法和享受標準不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而養老金并軌的問題究竟有多“熱”?不妨略舉一例,2011年全國兩會召開之前,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和人民網就百姓最關注的兩會熱點問題,聯合推出大型網絡調查。從階段性的統計數據來看,在最關注的十大問題調查中,“社會保障”以28975票暫居榜首。94%的網民認為,企業職工和公務員養老制度實行雙軌制非常不合理。 既已是“非常不合理”,那么“并軌”的大方向自然是確定的。事實上,關于并軌的基礎性改革也一直在進行,2005年至今,國家已數次提高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正式下發,重要內容是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企業基本一致;而對于養老金在機關、事業和企業單位之間的制度銜接問題,十七大也作出明確的方向性規定。問題在于:真如新聞所表示的,養老保險并軌必定需要漫長的過程嗎?這是否為另一種表述:養老保險雙軌制曾經存在合理性,這是無法超越的歷史原因,對“并軌”速度勿期望過高? 養老保險并軌要面對某些“歷史遺留問題”,這自然不容否定,但倘若細究,它仍是一種泛泛之談。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看,任何領域內的改革其實都存在著“歷史原因”,在談論養老保險并軌時去過度強調它,本質上還是在過度強調廢除養老保險雙軌制的艱難,而忽略了當下打破雙軌制的“迫切性”。事實上,養老保險是典型的公共產品,伴隨著其在城鄉“全覆蓋”程度的基本實現,打破附加于它之上的身份與地域限制已成倒逼趨勢,打破雙軌制乃至多軌制必須要“盡快”明確提上制度設計日程,它不因“艱難性“而改變,這是無法回避的事實。 談及打破養老保險雙軌制之迫切,我們就不能不談到“任志強的養老金”。生于1951年的房產大鱷任志強,在2011年年滿六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倘若任志強就此退休,過上領取退休金的生活,按當時北京市的退休養老金水平,理論上他每年只有2.5萬元。原因很簡單:任志強在退休之后與普通企業退休職工一樣,根據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繳費情況領取養老金,養老金自然“低水準”。這諷刺性地說出了兩個真相:一是企業職工養老金額基本上偏低;二是養老雙軌制的尾大不掉,可能讓非公務員、事業單位外的人群都“老難所依”,即便是一個年薪以百萬計的國企高管,他也可能瞬間“養老式返貧”。 |
關鍵詞:養老保險,并軌,養老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