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買手機:回應不是口吐蓮花
近日有人匿名舉報,深圳市寶安區司法局挪用社區矯正經費,購入20多部新款三星手機發給該局公務人員,每部手機市價5700元。該局回應稱,購買手機屬實,共計花費158640元,但購機是用于社區矯正工作的管理終端設備(即定位服刑人員),并稱是“預存話費送手機”的商業優惠,且按市局要求辦理。 燕客想盡力把事件描述清楚,奈何寶安區司法局的回應文本邏輯太差,捋來捋去還是有點亂。一會兒說是購機,一會又說是“預存話費送手機”,到底是買的還是送的啊?混亂之處不止于此,深圳市司法局表示,市局從未要求過買手機。而電信客服稱,該款手機剛上市,沒有預存話費送手機的活動。真不給力啊,直接戳到軟肋上了。 這與其叫回應,不若說是在口吐蓮花玩語言藝術,藝術往往要超乎現實嘛。習近平總書記日前批示了,要求厲行節約。看準了,厲行節約可不是單指官員“有鮑魚的飯局吃累了”,但凡“三公消費”都應該納入厲行節約的筐子。從這點上看,即使是工作需要,也用不著花近16萬元買新上市的手機。而如果不是十分必要,如此頂風奢靡,司法局這份福利大單可就問題大了。 |
關鍵詞:公款,挪用,買手機,深圳,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