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歷史文化名鎮不設集中供熱源
近日,省住建廳下發《河北省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基礎設施完善及環境整治技術導則》,對全省歷史文化街區、名鎮(村)道路交通、給水、排水、電力電信、供熱燃氣和環境整治工程等提出了具體指導:在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宜增設大型社會停車場,不應新建樞紐變電站,不應設置集中供熱熱源。 《導則》規定,我省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的道路系統要延續原有格局,富有特色的歷史街道,應保持原有的空間尺度;保護范圍內以步行交通為主的街道,應控制機動車出入。保護范圍內不應設置加油站、加氣站和貨運站場,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宜增設大型社會停車場。 《導則》還指出,保護范圍內的供熱設施應與所處城鎮供熱設施相結合,核心保護范圍內不應設置集中供熱熱源。供熱管線宜采用地下直埋的敷設方式。核心保護范圍內不應保留或新設置輸氣、輸油管線和貯氣、貯油設施,不應設置高壓和次高壓燃氣管線和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站。 |
關鍵詞:文化名鎮,供熱,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