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監察廳發通知要求:禁止隨意檢查市場主體
針對一些地方、部門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嚴重影響市場主體的利益和發展環境的狀況,日前,省紀委監察廳就規范市場主體監管行為發出通知,強調除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和上級部署安排的檢查,以及對群眾舉報投訴進行調查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隨意對市場主體進行檢查。 通知要求,要嚴格控制和盡量減少檢查次數,同一時段不同監管部門對同一市場主體進行檢查,由本級政府糾風部門協調實施聯合檢查。對市場主體進行檢查,一般應提前通知市場主體做好準備,如不宜通知,屆時要向市場主體作出合理解釋。檢查人員在實施檢查時,應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否則市場主體有權拒絕檢查。檢查結束后,要及時將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書面告知市場主體。要積極幫助市場主體糾正和規范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推動市場主體健康發展。要嚴格遵守檢查紀律,嚴禁以職以權謀私,在被監管單位就餐、索要禮品及借機謀取不正當利益等行為。 就規范對市場主體的評比、達標、表彰、考核等行為,通知提出,以省委、省政府“兩辦”公布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考核項目為依據,列入保留項目的,要在實施年度的前一年10月底前向有關機構申報實施計劃,經批復后方可實施;未列入保留項目的,不得開展;因重大事件或重要專項工作,確需臨時設立、調整或變更的,按規定程序審批。 通知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發現、快速查處違反規定的行為;對違反規定的部門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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