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承擔“強拆不便立案”的后果
唐偉(四川營山) 5月28日,山東臨沭縣崔社梅夫婦的生活在一個晚上發生了巨大轉變:夫妻赤身裸體被綁架,家里房子被夷為平地,全部家產和價值50多萬元的財物也被埋在廢墟之下。開發商綁架、違規強拆已涉嫌犯罪。但是臨沭縣公安局卻表示:因為是與拆遷有關的,不便立案,并說這是普遍現象。(7月23日中國網) 還記得在廈門公交車上縱火的陳水總嗎,還記得在北京國際機場引爆炸彈的冀中星嗎?他們都不是天生具有暴力基因,他們只是可憐的底層弱者,在他們的權利受到傷害,各種維權路徑都走不通的情況下,便采取了暴力方式。冀中星們的艱難與不易,痛苦的煎熬,豈是外人所能知曉?在他們窮盡一切辦法,碰得頭破血流,受夠了社會冷漠與權力傲慢之后,心中的最后一絲希望已然破滅,并因對前途絕望而轉化成為對社會的憤怒。 只有走投無路的人,才會采取極端的暴力方式。如果一個人為了維權,不得不采取手舉炸藥的方式,那么這必將是整個社會的災難。是誰制造了“暴民”冀中星們,“不便立案”已成最大的推手。房子被扒了,人被綁了,應當也必須給予他們保護的公共機構,卻將之拒之門外,使他們成為了這個社會的“遺棄者”。 下一步,崔社梅夫婦的出路在哪里?無休無止的上訪,還是用暴力找回公正?我們不得而知。若連公安部門都不能提供最基本的保護,其他出路也注定是一條死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利益訴求如何“合理的表達”? 原本的矛盾化解者成為矛盾的激發者,并因之制造出冀中星式的維權,讓那些藏匿于心的憤怒和絕望變成了炸藥與鮮血。可在此時,誰又會去追究當初不作為者的責任?是的,不管有著什么樣的理由,都要反對并譴責“血案維權”,但請你保護他們免受傷害的權利,讓他們擁有一個正常人基本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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