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盤手續不全幾近售罄 當心小產權房帶來不便
手續少得可憐,卻硬生生推銷掉數百套商品房。售樓處雖有當地房管部門的愛心提醒,卻依舊阻擋不住買房者的急切。邢臺縣一處名為東聯·陽光尚城的樓盤手續不全,一期卻幾近售罄。 東聯·陽光尚城項目位于邢臺縣晏家屯鎮晏家屯村北側,已經有20多棟樓房在建,大多為七層,一棟高層。項目售樓處置業顧問告訴記者,該項目總計占地200畝,約有40多棟樓,現在已經蓋了將近一半,由于價格便宜,受到城市不少打工者青睞。一期樓盤今年8月底交工,只剩下頂層,其他樓層已經售罄,付款方式為全款;二期在明年5月底交工。 與其他售樓處不同的是,在該項目沙盤前,張貼著一份邢臺縣房管處的提醒,特別提醒購房者要注意開發商是否已經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當心小產權房給以后生活帶來的不便。 置業顧問告訴記者,此處開發項目還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能只有一個土地使用證,其他證件正在辦理中。”“房本呢?”記者問。對方說,“大概在兩年以后可以辦理。” 記者致電邢臺縣房管處得知,該項目確實手續不全。至于如何監管,對方稱已經處罰過了,其他問題可向主管領導咨詢。根據相關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另外,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擅自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已收取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記者張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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