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開展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對不具備基本辦園條件,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無證幼兒園和不愿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達到保障幼兒安全和健康等基本要求的無證幼兒園,由當地縣(市、區)政府依法予以取締。
規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
按照“規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締一批”的工作思路,妥善清理整頓無證幼兒園,進一步規范全市幼兒園辦園行為,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盲區和安全隱患,形成健康有序的學前教育發展格局。
開展排查摸底
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轄區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及時部署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對轄區內無證幼兒園進行排查、分類、登記、造冊,摸清無證幼兒園的情況,找準安全、衛生、師資、設施設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確保底數清、問題明、檔案全。
實行分類治理
各縣(市、區)政府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針對無證幼兒園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集中綜合治理,對無證幼兒園下達告知書,分類提出處置意見,明確整改意見和時限,并督促落實。
1、對有辦園意向或籌建中的無證幼兒園,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要提前介入,講明民辦幼兒園設置標準,督促其按標準和程序籌建,對無法按照標準籌建的要及時制止。
2、對基本符合辦園標準且通過整改能夠達標、無安全隱患或整改后可消除安全隱患、符合幼兒園布局規劃的無證幼兒園,當地縣(市、區)政府要指導、幫助、督促其按規定進行整改。達標后,依法依規按程序驗收、審批并核發辦學許可證。整改期間,要重點監控,確保暫存期間在園幼兒的安全和健康。
3、對于無安全隱患或經整改后可消除安全隱患,但短期內達不到基本辦園標準且在園幼兒分流困難的,當地縣(市、區)政府要逐園予以建檔立卡并派人駐園整改,結合本轄區實際,設立托幼點,引導推動無證幼兒園加大投入、提檔升級,切實改善辦園條件。
4、對于不具備基本辦園條件,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無證幼兒園和不愿整改、整改不到位不能達到保障幼兒安全和健康等基本要求的無證幼兒園,由當地縣(市、區)政府依法予以取締,并做好在園幼兒的分流安置工作。
強化日常監管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政府承擔本轄區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主體責任,統籌做好取締關停及幼兒分流安置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承擔當地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管理責任,細化目標責任,完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實,深入細致地開展好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
成立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為確保治理有效落實,成立石家莊市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秘書長任組長,綜治、教育、公安、消防、行政審批、衛生計生、食藥監、市場監督、發改(物價)、規劃、住建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部署目標任務、推進措施、責任分工等,協調各成員及社會各方面共同做好有關工作,定期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工作進展。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強力推進無證幼兒園綜合治理工作,確保治理目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