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3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河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原副主任陳玉祥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蘇省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玉祥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陳玉祥,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玉祥利用擔任河北省紀委紀檢監察干部培訓中心主任,河北省紀委副廳級紀檢員,河北省監察廳副廳級監察專員,邢臺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石家莊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河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