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供暖標準確定:室溫不到18℃市民可要求退錢
即將到來的供暖季,或許會因一部規章的實施厘清往年曾出現的各式糾紛。 我省首部關于供熱用熱的政府規章——《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以下簡稱《辦法》)9月6日以第7號政府令頒布,并趕在今年供熱開始前正式實施(11月1日起實施)。 29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專門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相關負責人對《辦法》進行解讀,以便讓公眾了解《辦法》、更好地維護供熱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問您最想問的 室溫低于18℃,怎么舉報? 供暖季,大家最關心的除了取暖費,就屬家里是否真能暖和了。《辦法》對室內溫度及如何退費都有了明確規定。那在這個取暖季如果室溫低于18℃,或者停熱,熱費該怎么退? 對此,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上的,供熱單位應當依據停供時間相應減收熱用戶熱費。 熱用戶認為室溫達不到18℃的,可以向供熱單位反映。 供熱單位應當在接到反映后12小時內提供測溫服務,測溫結果由雙方簽字確認。 熱用戶與供熱單位對室內溫度達標有爭議的,可委托具備室內溫度檢測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 因供熱單位原因造成室內溫度不達標的,按合同約定予以退費。 省住建廳黨組成員、省城鎮建設三年上水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李賢明表示,《辦法》圍繞供暖最根本的體制問題、最核心的溫度問題、最關鍵的價格問題、最基礎的穩定供熱問題、最現實的權益保障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關鍵詞1 供熱一體化 供熱單位將和用戶直接對接 -《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供熱應當實行管網、換熱站、用戶一體化經營管理體制,由供熱單位直供到戶。 尚未實行一體化經營管理體制的,有關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取消由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自行管理換熱站的模式。 -解讀:李賢明說,目前部分城市供熱實行物業托管收費,帶來了一系列矛盾。 物業單位對產權屬于業主的二次管網缺少相應的管理措施。 部分物業服務企業為了自身利益經常控制閥門開度,虛報采暖戶數,而供熱企業對此沒有相應的制約手段。 同時,熱用戶室溫狀況和需求不能直接反映到供熱企業,部分物業公司采暖費和物業費捆綁收費,引發的供熱矛盾和投訴不斷。 為解決這些問題,《辦法》規定要統一供熱服務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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