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誰動了給貧困生的救助?
深圳一個家庭自1993年始,資助1名井岡山貧困小學生,直到他初三畢業。后來孩子到廣東打工,見面聊天時,孩子說“謝謝阿姨每學期提供的40元生活費”,捐助人頓感驚訝,寄給孩子的至少是10倍!而且寫給孩子的信也從未被收到。(深圳電視臺) 城里孩子與山區孩子“一幫一”、結對互助,或是由有意愿的家庭定期對貧困生進行捐助,很多地方都在做,既是保證家庭貧困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基本學業甚至是更高學業的一種慈善之舉,更在全社會倡導了一種慷慨助人的良好風氣。很多貧困學生由此獲益,得到了上學的機會,進而改變了自己的人生。但就是這樣的有益之舉,卻在有些地方的實施中變了味,甚至成為某些個人和單位的牟利工具。據報道記者表示,經初步調查,捐款縮水十倍的事實為真,但是問題到底出在哪個環節,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究竟誰動了孩子的救助款,目前雖然尚不可知,但是捐助款被是被縮水10倍的事實卻清楚地折射出了慈善事業的亂象。 一對一的救助,相對于普通的捐款來說,捐贈人與被捐助人有更多的接觸機會,捐贈意愿也更為明確,但即便這樣,還是出現了捐款被縮水的問題,甚至連寫給孩子的信也從未被收到。這一事件中,被剝奪的不僅僅是捐款,還有對于一個貧困孩子來說,本該享受到的來自社會的關注、溫暖和親情。善心被如此對待,難怪捐助者表示今后要多參與“親力親為”的項目。 孩子的捐助款去向如何,相信最終總會水落石出,在盡快查清問題所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給捐助雙方一個交代的同時,活動的主辦方更該反思。在啟動儀式結束、相關捐助款到帳后,如何保證捐助款的發放到位、專款專用,如何保證捐助雙方能夠達成良好互動、長期堅持,如何使捐助活動本身不僅僅停留在物質資助而能真正起到幫助受助者改變生活狀態的作用,相關部門做得顯然不夠。 慈善事業一種有益于社會與人群的社會公益事業,要把好事辦好,起到傳達愛心、倡導博愛的作用,需要的絕不僅僅只是一次活動、一個儀式,更需要相關部門和組織者的持續堅持和細致工作,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善心被縮水的問題,真正發揮慈善的應有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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