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訊(記者 許艷艷 通訊員 吳桐 柴麗飛)11月30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新聞發布會現場。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記者 許艷艷 攝
“這是一部修訂法規,為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環境注入了法治動能,為把河北打造成為投資興業的熱土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馬桂旺介紹,《條例》新增要素環境、信用環境2個專章,與原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共同構成基本框架,由原來的7章65條修改為9章68條。
聚焦優化公平有序、預期穩定的市場環境。圍繞破解經營主體遇到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條例》規定,建立市場準入效能評估體系,及時排查、清理或者廢除市場準入不合理限制和隱性壁壘。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石家莊某企業負責人在省政務服務大廳綜合受理窗口遞交審批材料。長城網·冀云客戶端記者 高佳 攝
聚焦優化周到服務、高效便捷的政務環境。圍繞著力創新政務服務方式,提升政務服務質效,《條例》規定,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實行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規范網上辦事服務、辦事指引,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一網通辦、好辦易辦。編制并公布證明事項清單,不得在證明事項清單之外索要證明。
聚焦優化多元保障、融資順暢的要素環境。圍繞激發經營主體發展動力,在土地、數據、資金、人才等方面,《條例》規定,建立項目落地保障機制和承諾辦結制度,實行項目跟蹤服務責任制,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審批、要素保障、建設和生產經營中的相關問題。
聚焦優化遵紀守法、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為更好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營造安全穩定、寧靜有序經營環境,《條例》規定,在制定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規定時,應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對涉企政策進行調整的,應當根據實際設置合理過渡期,但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將有礙施行的除外。
聚焦優化誠實守信、遵約踐諾的信用環境。著眼于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條例》規定,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履行向經營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員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