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
報到手續做“減法” 促進就業做“加法”
日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國資委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提出7項舉措,更加便利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
優化求職就業手續。通知提出,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高校畢業生辦理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時不需提供就業報到證。
建立去向登記制度。通知提出,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實行定向招生就業辦法的高校畢業生,省教育廳和高校指導其嚴格按照定向協議就業并登記去向信息。高校畢業生到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教育部門應根據有關部門需要和畢業生本人授權,提供畢業生離校時相應去向登記信息查詢核驗服務。
做好戶口遷移辦理。通知提出,高校畢業生戶籍可以遷往就業創業地,也可以遷往入學前戶籍所在地。高校畢業生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在就業地辦理落戶手續;可憑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在原戶籍地辦理落戶手續。遷入地公安機關根據畢業生就業情況、本人意愿和遷入地落戶政策要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積極穩妥轉遞檔案。通知提出,2023年起,組織人事部門和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在審核和管理人事檔案時,就業報到證不再作為必需的存檔材料,之前檔案材料中的就業報到證應繼續保存,缺失的無需補辦。高校及時將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重要材料歸入學生檔案,按規定有序轉遞,個人不能自帶和保管。檔案接收管理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服務機構名錄和聯系方式,各相關單位和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認真做好畢業生檔案接收工作。
做好報到入職銜接。通知提出,用人單位可憑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含網簽協議)或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其他雙方約定的證明材料,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報到入職手續,參加工作時間按照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實際入職之日計算,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暢通信息查詢渠道。通知提出,用人單位、戶籍和檔案接收管理部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在辦理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業務時,可通過查看學歷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就業協議、錄用接收函)等,或通過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查詢離校時相應畢業去向信息。高校畢業生和有關單位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和驗證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信息。
強化宣傳引導。通知提出,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取消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宣傳解讀力度,確保用人單位和高校畢業生知曉政策,了解掌握辦事流程。(記者 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