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淶水法院審理的劉某某與某建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中,申請人劉某某到被執行人承包的工地打工,屬于武某某施工隊民工,武某某施工隊拖欠申請人在該公司工作期間的工資32620元。被執行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承包資質的個人。根據規定,雖然申請人與被執行人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但被執行人應承擔因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主體資格的自然人而造成的后果,故判決被執行人支付給申請人工資32620元。勝訴后被執行人一直逃避履行,劉某某無法收到辛苦錢,遂來到淶水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向該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后又給其法定代表人多次釋法明理,講明利害關系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但被執行人仍遲遲不履行。經網絡查控,凍結了其名下的銀行賬戶,將案件款及執行費、訴訟費足額凍結,被執行人迫于壓力,自動履行。
近年來,農民工這類弱勢群體倍受社會各界關注,他們是城鎮建設的基礎力量,也是城市化進程的重要推動者。然而,由于這類群體有限的文化素養和薄弱的維權意識,導致自身權益受損,淶水法院面對此情形,積極行動,主動出擊,為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讓農民工切實感受到法律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