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冀云客戶端特約評論員 徐西慶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問題作出制度規范,明確了“下”的標準,規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這對于推動形成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能上不能下,曾經是一個讓人頭疼的難點問題。比如,有的熱衷于當“太平官”,在其位不謀其事,缺乏強烈的事業心、責任心,年年歲歲花相似、糊弄一天是一天;有的是“推脫型”干部,遇到困難和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就是不解決問題;有的是“庸碌型”干部,能力與職位不適應、所作所為與群眾期待不匹配……這部分人沒干成什么大事好事,也沒什么“大過硬傷”;對其來“硬的”不合適,來“軟的”不管用。一來二去,該下的下不來、能上的上不去,致使他人“不服氣”、群眾“很來氣”、事業發展“沒底氣”。
干部職位不是“不倒翁”,更不是個人的“不動產”,而是擔當作為、為人民群眾謀福利的平臺和責任,只有組織紀律、不存在什么“剛性定律”。干得好就上、群眾歡迎就上;干不好還想占著原來的位子,黨紀不答應,事業不答應,人民群眾更不答應。實現干部能下、真下,就是要用黨性原則戰勝個人“面子”,用干事創業水平去衡量干部本領,用流動性去消除工作怠惰,用考核“指揮棒”激活改革發展的“一池春水”。也只有吹盡“狂沙”、祛盡“浮躁”,才能把信念堅、本領強、肩膀硬、成績好的“真金”留下來,讓他們放開手腳大干一場,為官一任、造福一方。
推進干部能上能下特別是“能下”,務實管用的制度機制是關鍵。此次印發的《規定》,既明確了適用范圍,又明確了及時予以調整的具體“病癥”;既對組織人事部門動態掌握干部現實表現的方式進行“支招”,又對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程序作了規范;既明確了調整干部的不同方式和情形,又夯實了工作責任……可謂對癥下藥、真刀真槍,刀刀砍在“要害”上、刺在“中梗阻”上。這也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規定》是長牙、帶電的,如果不作為、不擔當,板子要打下、職位要真下。
當然,對于“下”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一“下”了之。《規定》明確,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正確把握政策界限,保護干部干事創業、改革創新的積極性,寬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試等工作中的失誤。對調整下來的干部,要及時給予關心幫助,引導他們自我加壓、自我鞭策,努力做到迎頭趕“上”、奮起直“上”,這也是能下能上的應有之義。
當前,全省上下正在全面落實省委十屆二次全會部署,解放思想、奮發進取,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在這樣的關鍵時期,要干的事很多、要擔當的責任很多、要搶抓的機遇很多,更要貫徹落實好《規定》精神,誰能打頭陣就用誰當先鋒、誰適合做什么就放到什么崗位上,能上能下、優進劣退,確保打贏一場場攻堅戰。這就要求在工作中堅持新時代好干部標準,用好考核“指揮棒”,“拿下”亂作為的、“換下”不作為的、“請下”能力不足的、“拽下”品行不端的,讓干部隊伍強起來、狀態提起來、事業發展起來,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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