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藥監局發布今年第3期藥品監督抽檢質量公告。按照《2021年河北省藥品監督抽檢計劃》,我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檢驗機構對全省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進行了抽查檢驗。其中,兩批次藥品不合格。
標示芍花堂國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茯神(批號200716),經唐山市食品藥品綜合檢驗檢測中心檢驗,【性狀】項不符合規定(被抽樣單位為唐山仁眾祥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標示河北美康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炙甘草(批號20200106),經秦皇島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檢驗,【性狀】項不符合規定(部分蟲蛀,被抽樣單位為秦皇島市海港區玖泰堂診療診所)。
對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相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根據要求,有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對藥品生產企業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采取必要風險控制措施。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藥品,要查清相關來源渠道,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