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陳美冉)近日,“問政河北”平臺網友對人防工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知識進行留言,對此,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針對網友的疑問進行了解答。
網友留言:1萬平方米以上人防地庫是否應按照人員掩蔽及物資庫不同功能設置,不宜全部設置為人員掩蔽空間?
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您好,按照《河北省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管理規定》(省政府令〔2011〕22號)第八條規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護類別、抗力等級和戰時用途,由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按人民防空工程專項規劃、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確定。目前,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權限已移交至行政審批局,具體項目請咨詢項目所在地行政審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