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5月12日訊(記者崔叢叢)從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保定市蓮池區政協原副主席侯躍斌(副處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一案,經保定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淶水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淶水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侯躍斌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淶水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侯躍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擔任保定市蓮池區東金莊鄉鄉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擅自將鄉財政所公款借給私營企業進行營利活動,為個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