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臺并實施13項海事措施 服務河北沿海開發
發揮海事專業和職能優勢為政府科學決策發揮參謀作用 發揮海事職能優勢,做好溝通和協調,為河北港口建設發展拓展空間。協調解決黃驊港綜合港區20萬噸級航道建設和錨地設置等相關問題,支持港口企業碼頭靠泊能力核定和碼頭減載靠泊等級提升;加快推進秦皇島港錨地及黃驊港煤炭港區錨地的擴建;向政府建言獻策,協助海洋部門做好用海規劃和海洋功能劃分,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秦皇島“西港東遷”、黃驊港綜合港區等工程建設。 推進重點業務課題研究,破解發展熱點、難點問題。加大船載危險品和船舶防污染管理技術標準研究和推廣力度,完善海上不明來源油污染分析及應對機制,推廣渤海半潛和沉底油漂移預測系統,從源頭上實施監管和預警防范;推廣實施《船舶高污染風險作業操作規程》,規范船舶高污染風險作業操作的科學性。 促進河北船員隊伍快速發展。實現無限航區船員考試發證和培訓機構質量審核權限移交,實現河北省船員等級考試和服務的全覆蓋;推動河北省航海教育發展,促進國內知名航海院校與我省合作辦學,幫扶民辦航海類院校,搭建船員就業及培訓信息交流平臺,倡導校企合作辦學;建立船員教育培訓指導和信息反饋機制。 推動船員利益保障體系建設。推動河北省船員服務行業協會的成立,推進河北省海事管理機構、海員工會組織和航運企業之間的海上勞動關系三方工作機制建設,保護海上勞動關系各方的合法權益;推進和完善航運公司、代理公司及船舶走訪制度,便捷船員健康體檢,實現船員體檢機構的地域合理分布。 便捷行政審批。實行海事申請表格上網制度和政務受理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合理安排業務受理先后秩序,實現“同標準審批”、“無差異審批”;大力推廣網上審批,推廣實施船舶電子簽證,進出口岸網上審批,進一步提高船舶運營效率。 |
關鍵詞:河北,海事,沿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