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調為12檔 首設喪葬費補助金
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完善合并新農保和城居保后的政策,使城鄉居民共享統一的政策標準,共用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平臺。 參保范圍 16周歲戶籍地參保 《實施意見》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一規定包含了三個含義:一是把原來沒有被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的人員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二是維持了新農保、城居保自愿參保的原則,但鼓勵符合條件的居民從年輕時起就參保繳費,以利于其年老后獲得更加可靠的保障;三是明確了在戶籍地參保。 領取條件 60周歲累計繳15年 《實施意見》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此外,參保人在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2014年2月21日《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發布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國務院8號文件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基金籌集 多繳多得 鼓勵選擇較高檔次繳費 《實施意見》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個人繳費部分,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會同省財政廳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鼓勵選擇較高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集體補助部分,《實施意見》規定,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繳費提供資助。 政府補貼部分,《實施意見》規定,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給予55元的補助,省級財政給予5元的補助,市縣根據財力情況給予一定補助。省和市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多繳多補。具體補貼標準是:年繳費100元到200元的補貼30元;年繳費300元的補貼40元;年繳費400元的補貼45元;年繳費500元的補貼60元;年繳費600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補貼增加5元;繳費1000元的補貼100元;繳費1500元的補貼150元;繳費2000元的補貼200元。繳費補貼由省和市縣各承擔50%。新的繳費補貼標準從2014年元月1日起執行。對重度殘疾人繳費,由省級財政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待遇享受 支付終身 賬戶資金余額可依法繼承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仍由中央確定最低標準,同時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省和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標準,對長期繳費的,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以鼓勵長繳多得。 個人賬戶養老金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實施意見》還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從2014年元月1日起,全省建立喪葬費補助金制度,標準為一次性補助不低于800元,省級財政按800元的50%給予補助。 轉移接續 在遷入地申請轉移 《實施意見》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對已經按規定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銜接,按有關規定執行。 個人賬戶 一經建立終身不變 《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終身不變,無論在哪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 |
關鍵詞:實施意見,獎勵扶助,喪葬費,繳費年限,養老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