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規范低價藥:西藥不超過3元 中成藥不超5元
從7月1日起,我省對低價藥品實行新的管理辦法。對列入國家和我省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在國家規定的日均費用標準內,由生產經營者制定具體購銷價格?,F階段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為: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 按照新的管理辦法,我省將建立低價藥品清單進入和退出機制。對未列入國家和我省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因價格等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符合低價藥品標準的,由有關藥品生產企業向省物價局提出申請,省物價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符合國家規定的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的,將其納入低價藥品清單。對已列入國家和省低價藥品清單的藥品,因成本上漲或用法、用量發生變化導致日均費用需突破低價藥品標準的,由有關藥品生產企業向省物價局提出申請,省物價局將按國家規定重新核定最高零售限價,并按調整后價格核算日均費用,超出低價藥標準的可退出低價藥品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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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價藥,藥品,物價局 |
責任編輯: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