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試點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
4月12日上午,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與社會服務機構能力建設”為主題的學術研討會在石家莊市委黨校舉行。記者了解到,此前省政府辦公廳已出臺《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同時,還印發了《河北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導性目錄》(第一批))、《關于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改革工作責任分工》、《2014年度全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事項》三個配套文件。據悉,2014年起,我省將在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17個領域試點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今年共涉及13個領域的88項社會服務事項。 今年在13個領域購買服務 根據《實施意見》,2014年起,在全省各公共服務領域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試點。省級將選擇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服務、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公共性、公益性較強的公共服務領域開展試點工作。市、縣(市、區)要根據自身實際,選擇群眾關注度高、示范作用好的公共服務項目作為試點。 根據《指導性目錄》(第一批),教育服務、消費安全、資源環境、城鄉社區公共設施等17個領域的143項服務事項,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逐步交由社會力量承擔。 根據《2014年度全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事項》,2014年全省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事項涉及13個領域:教育、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服務、住房保障、殘疾人服務、文化體育、資源環境、城鄉社區公共設施、行業協會服務、經濟服務、政府事務性管理服務。其中,省級直接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事項為48項,主要包括公共醫療衛生規劃、政策研究等服務,養老機構評級、福利機構事故責任評估等服務,城鄉防災減災能力建設,0歲至6歲貧困殘疾兒童康復訓練,供水水質檢測,主題招商活動等。市、縣(市、區)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的服務事項為40項,主要包括社區服務、交通協管、保潔等公益崗位,孕產婦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務,低收入家庭認定、救助款物管理等,政府保障性住房后期運營與維護、物業管理,供暖設施維護與管理服務等。 由“養人”向“辦事”轉變 根據《實施意見》,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優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力量,實現“多中選好、好中選優”。加強對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績效評估,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 |
關鍵詞:公共服務,購買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