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稅負低應引起重視
近日,一則我國已邁入“人均萬元稅負階段”的消息,引發公眾關注,昨日,《人民日報》為讀者進行了專業解讀:我國人均稅負只相當于主要發達國家1/10左右,排名世界100名之后,可見,并非“太重”,而是“太少”。 稅負是敏感話題,它與個體利益直接相關。對于人均稅負,要警惕兩種誤讀:首先,人均稅負中九成以上是企業繳納,個體負擔不足一成;其次,從長遠看,并不是稅越低越好。 舉個未必恰當的例子,稅有點像物業費,一般情況下,不收物業費的小區往往混亂,物業費低的小區則管理水平低下,而物業費高的小區,不僅服務質量高,連房地產價格也會更高。 在現代國家中,公共服務要靠稅收來支撐,稅收充裕,才有可能提高教育、科研、醫療、國防等公共品的質量,才能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然而,在我們的傳統文化中,對公共生活的認識長期比較模糊,重私德而輕公德,重私利而輕公利,這種有家無國的認知,妨礙了我們走向現代化。 著名史學家黃仁宇先生曾對比明治維新時期日本的農業稅收和清代中國的農業稅收,前者平均高達30%至40%,后者理論上只有5%,即使算上隱性負擔等因素,也遠遠低于對方。可從結果看,卻是負擔重者后發而先至。這個對比的深刻含義在于,不同的行政效率,決定了后來彼此不同的命運。所以,當人均稅負偏低時,怎樣提高稅收能力與效率,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話題。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它們稅收效率高,一方面是市場高度放開,政府盡可能保持中立,鼓勵企業充分競爭,政府因此免除了扶持某企業或某產業的義務,成為單純的裁判員,因此做到公平收稅、最大化收稅;另一方面是稅的征收、使用高度透明,民眾意見能相對充分參與其中,錢花在明面上,確實能給大家帶來好處,人們納稅的積極性相對會高。 當然,重視納稅教育、加強法治建設等,也會提高政府的稅收能力,但從根本上看,稅是人民購買公共服務的價格,這個定價的高與低,最終要靠協商來實現。納稅是公民的義務,重與輕是次要矛盾,而公共服務質量,才是主要矛盾。(蔡輝) |
關鍵詞:人均稅負,公共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