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清單不報銷”為嚴管公務接待加碼
沒有接待清單,國內公務接待費不能報銷。18日,北京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發布《北京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對此做出明確要求。公務接待清單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接待場所、費用以及接待陪同人員情況等8項內容。(3月19日《北京晨報》) 公務接待“列清單”是堵塞漏洞的好方法 公務接待中的漏洞很大,這實際上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此次北京出臺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全市黨政機關的公務接待要列清單,筆者以為,這是堵塞公務接待中存在漏洞的一個好方法。 一來,公務接待列清單,讓公務接待消費了什么,特別是消費的項目、價格一目了然,財務人員、審計人員、紀檢人員如果要查賬,則看得一清二楚,相信公務接待“列清單”一旦被強制要求,屆時,那些被接待方也不好意思把一些不該消費的項目列入其中;二來,公務接待列清單,也使得公務接待的賬目清晰,責任人明確,能夠對號入座,如果公務接待中出了什么問題,也可以順藤摸瓜,一查到底,不至于到時出現誰都不認賬、無人去擔責的尷尬。 其實,消費列清單原本是財務的一項基本工作制度,后來之所以逐漸被淡化,有的單位是嫌麻煩,浪費時間,有的則是不愿意列清單,害怕露出其中貓膩。此外,由于缺乏監督和約束,也使得公務接待列清單的要求被束之高閣,形同虛設。 此次北京規定公務接待要列清單,雖說算不上是創新之舉,但是對于規范公務接待,卻具有積極地借鑒意義。筆者以為,公務接待列清單,不是什么麻煩不麻煩的事情,而是一項基本的財經制度要求,這個制度堅持不好,就會使得公務接待沒有規矩和約束,一些單位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如此一來,公務接待的“無底洞”就會越來越深、越來越大。(舒心萍) |
關鍵詞:無清單,不報銷,公務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