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監察廳通報三起重大典型案件
日前,省紀委、省監察廳對近期查處的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原局長、黨委書記王奇(副廳級)受賄受禮案;石家莊市裕華區原區委書記張連鋼(副廳級)受賄受禮案;承德市雙灤區陳柵子鄉原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區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辦公室原副主任劉健,雙灤區西地鄉原黨委委員、副鄉長,鄉高速公路征地拆遷領導小組原副組長崔艷春收受賄賂案等三起重大典型案件發出通報。 通報指出,2012年以來,在黨中央,中央紀委、監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懲治與預防兩手抓、“老虎”和“蒼蠅”一起打,始終保持了懲治腐敗的強勁勢頭,為加快我省科學發展提供了有力保證。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全省初核案件線索27221件,立案查處24054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109人,其中廳級干部4人、縣處級干部151人,移送司法機關364人,共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34億元。 通報指出,2004年至2012年,王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調整養老保險待遇、緩繳社保資金、承攬軟件開發項目和支付項目款等方面謀取利益,以及利用其職權、地位的影響,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貸款融資、減免銀行貸款利息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以各種名義索要或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1026.46萬元。2012年1月,王奇借其女兒結婚之機,收受禮金14.5萬元。根據以上事實,經省紀委、省監察廳研究決定,報省委、省政府批準,給予王奇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以受賄罪依法判處王奇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違法所得財物。 通報指出,張連鋼在任辛集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獲取建設用地,項目用地性質變更,規劃設計審批,緩交土地出讓金、人防費和城市建設配套費以及承攬項目、子女安排工作、干部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幣1935萬元、2.5萬美元、1萬英鎊以及價格為22.48萬元的汽車一部。2004年至2011年間,張連鋼收受禮金共計人民幣81萬元、3萬美元。根據以上事實,張連鋼構成受賄、受禮行為。經省紀委研究決定,報省委批準,給予張連鋼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通報指出,2011年5月至2012年1月,劉健利用兼任雙灤區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辦公室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補償以及電力、電訊、傳輸局線路遷改賠補工程承包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幣20萬元以及價格為168.8萬元的預售商鋪一套。2011年5月至7月,崔艷春利用兼任雙灤區西地鄉高速公路征地拆遷領導小組副組長的職務便利,在高速公路征地拆遷工作中,采取弄虛作假提高拆遷補償標準的辦法,為拆遷戶謀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幣42萬元。根據以上事實,劉健、崔艷春構成受賄行為。經雙灤區紀委、監察局研究,報區委、區政府批準,分別給予劉健、崔艷春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司法機關以受賄罪依法分別判處劉健有期徒刑十年、判處崔艷春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違法所得財物。 通報指出,上述三起案件是我省近年來查處的十分典型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王奇、張連鋼、劉健、崔艷春等人的所作所為,徹底背離了黨的宗旨和群眾路線,完全喪失了作為共產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應有的資格。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一定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以案為鑒,警鐘長鳴。要始終堅定理想信念和群眾觀念,永葆共產黨員為民務實清廉的政治本色。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要著力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和重要崗位的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規范行使。要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營造清正清廉清明之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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