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網售火車票搭售交通意外保險屬違法行為
中國消費者協會認為代購代辦火車票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屬違法行為。 中消協29日對媒體發布的信息表示,無論線上、線下,經營者在銷售代售或者代購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的行為,都屬于損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消協指出,無論以何種面目出現,在銷售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的行為,都涉嫌不正當競爭。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的目的是買火車票,買保險一定是消費者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而不能強行搭售,迫使消費者不買保險就買不成票。 另外,中消協指出,鐵路運輸具有社會公共服務和緊缺資源屬性,鐵路運價關系消費者切身利益,關乎民生,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完全必要,任何超出國家規定范圍直接或變相強制多收取費用的行為都應依法查處。(新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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