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一檔用電量中峰、谷每度電價相差0.2元
按照《河北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實施方案》有關規定,省物價局決定在石家莊市開展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試點工作。每天峰段為8時-22時;谷段為22時-次日8時,一檔用電量中,峰、谷每度電價格相差0.2元。 據了解,此次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試點將在石家莊市城區范圍內部分居民小區中開展,居民小區具體名單由石家莊市物價局會同石家莊供電公司確定。試點的條件必須是電網企業能夠直接抄表到居民用戶,且用戶電表具備峰谷時段分別計量條件,并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凡選擇峰谷分時電價試點的居民用戶,試行時間以年度為周期,不得少于一年,峰谷分時電表由電網企業免費安裝。 峰谷分時電價如何計費?省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第一檔峰段電價每千瓦時(下同)0.55元、谷段電價0.35元。第二、三檔峰、谷電價分別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加價0.05元、0.30元。居民用戶執行合表電價的(即用電價格在第一檔電價基礎上提高1.62分錢的居民用戶),高峰時段電價每千瓦時0.5662元、低谷時段電價每千瓦時0.3662元。 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在我省還沒有先例,實施這一辦法究竟會對居民用電帶來多大影響并沒有數據支持,物價部門將根據試點運行情況對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進行調整和完善。峰谷分時電價試點不搞一刀切,居民提出申請,電網企業負責免費安裝峰谷分時電表后就可試行。 為確保此次試點工作順利推開,省物價局要求石家莊市物價局會同供電公司認真做好開展峰谷分時電價試點的組織和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電網企業要加快“一戶一表”改造和電表的更換進度,提高抄表到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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