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寧縣:3年未執結案件恢復“執行中”狀態
一筆標的為60多萬元的合伙借款糾紛案,肅寧縣人民法院執行了3年多的時間至今仍未執結。當事人王洪恩最近卻發現最高院官網顯示案件已結案,執法法官解釋稱或因操作失誤。5月10日,本報對此報道后,記者再次查詢后發現,目前這起沒有執結的案件恢復成了“執行中”狀態。 案件恢復“執行中”狀態 5月10日下午,記者再次登錄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站,點擊“被執行人信息查詢”進入了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后,輸入三名被執行人的姓名,記者發現案號為(2010)肅法執字第00147號的案件狀態,已經由5月8日的“已結案”恢復為“執行中”。 多起未結案被標“已結案” 案件當事人王洪恩堅持認為肅寧法院的這一錯誤是有意為之,他對執行法官“或因操作失誤”的說法不能認同,“我還有另外一起案件,當事人王某欠我145000元,至今我沒有拿到一分錢,但在全國最高院網站上查詢后,我發現案件也處于了‘已結案’狀態。我身邊朋友的案件也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根本沒有結案,但最高院官網卻顯示已結案,如果說一起案件是法官操作失誤,那么法院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誤’,恐怕就說不過去了吧。”記者查詢后發現,王洪恩所說的立案時間為2008年10月07日、案號為(2008)肅法執字第00336號的案件,其案件狀態果然為“已結案”。 就此,記者電話聯系了肅寧法院執行局局長張恒恩,試圖了解(2008)肅法執字第00336號案件為何也出現了同樣的錯誤,是否如當事人所說“法院是為了提高執行率而弄虛作假”。張恒恩局長稱,接受采訪需得到院長朱向東的批準,朱院長則告訴記者向當地宣傳部門以及上級法院匯報后再與記者聯系。 執行庭長:“不要把事情搞大” 5月10日下午,案件當事人王洪恩告訴記者,當天上午,肅寧法院執行庭庭長王春義給他打去電話稱“不要把事情搞得太大了,這樣的話對誰也不好”。 |
關鍵詞:結案,糾紛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