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第3號總林長令簽發
協同攻堅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10月15日,省委書記、省總林長倪岳峰,省長、省總林長王正譜共同簽發2024年第3號總林長令《關于協同攻堅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令》,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強部門協同攻堅,有力有序解決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持續鞏固和拓展河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
建立協同保障機制。總林長令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實行“總林長”負責制,加強隊伍建設,理順工作機制,健全組織保障,強化部門協作,統籌推進改革。充分發揮林長制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將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納入林長制考核指標體系,做好跟蹤指導。
協同推進林權登記。各地要以開展林權登記存量數據整合為抓手,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村組共同化解林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將林權登記納入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積極推動林權綜合監管系統、林權流轉交易系統接入平臺,建立林權登記信息與林地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實現林權登記、交易管理“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按照《不動產登記規程》,依法依規開展林權日常登記。探索實施“互聯網+林權登記”,將林權登記向鄉鎮、村組延伸,實現“就近辦”。
協同促進林業產業經濟提升。各地要強化對接協作,打捆用好項目資金政策,共同推進林業產業經濟發展。通過開展高標準、高效益基地建設,提升木本糧油、木材、森林藥材等重要初級林產品的供給能力。在充分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發展林下經濟,增加林農綜合收益。積極推進國有林場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聯合經營,支持國有林場開展場外造林,提升集體林經營水平和林產品質量。積極推動林業產業新質生產力發展,加強綠色低碳制造技術的研發、應用、推廣,引導企業實施工藝升級改造。積極發展產業新興業態,拓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抓住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戰略機遇和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交易重啟契機,探索開發林業碳匯項目,推動碳匯交易。支持森林+教育、森林+體育、森林+休閑觀光等產業模式,加快推進形成以森林、草原、濕地及各類自然保護地等為主的生態旅游和森林康養新格局。
協同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各地要堅決依法維護承包權、經營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為規范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林業投資創造良好的環境。大力推進經營權流轉市場化、規范化、信息化,促進適度規模經營,釋放產業聚集效益。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做好要素保障,引進培育優質林業企業,示范帶動產業提檔升級。主動靠前服務,幫扶林業企業爭取政策支持。
協同提升金融服務效能。各地要加強溝通協作,強化政銀企對接,探索創新支持途徑,加大對林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職能定位和業務范圍,研究開發期限長、利率低、手續簡便的林業金融產品,支持金融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林業碳匯預期收益權、公益林(天然林)補償收益權、林業經營收益權等質押貸款業務,進一步放活林權金融效能。因地制宜開展林權收儲機構建設,鼓勵開展林權收儲擔保業務,著力解決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加強林權登記與金融業務協同,探索通過“總對總”方式,實現銀行貸款審批系統接入全省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平臺,實現林權抵押登記與貸款審批“集成辦”。(曹智 姚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