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重點領域協同向規則協同并重轉變
建設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任務書”來了
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的《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經過三年時間,京津冀區域限制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的障礙有效破除,貿易投資和政務服務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經營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打造區域協同發展新優勢。
著眼京津冀區域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目標,《行動方案》明確了六大重點任務,包括規范市場環境、加強法治建設、提升國際化水平、優化政務服務、推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以及支持雄安新區優化營商環境。
一流營商環境是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應有之義。國家發展改革委營商環境發展促進中心主任吳小雁撰文指出,《行動方案》是京津冀加快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任務書”和“施工圖”。加快實施《行動方案》,能夠為京津冀由重點領域協同向規則協同并重轉變提供重要指引,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注入營商環境新動力。
以規則協同引領區域高質量發展
統一的規則標準是優化提升區域營商環境的內在要求。
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總體目標要求下,方案既充分尊重三地發展階段不同、營商環境水平有異的現實基礎,又突出強調發揮三地比較優勢,以規則協同引領發展新階段。
市場環境建設方面,《行動方案》聚焦“暢通”與“協作”兩個關鍵詞,進行了部署安排。主要舉措有,推進三地企業開辦、變更、注銷規則和流程統一,清理取消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和缺乏法律法規依據要求企業在特定區域注冊的規定等,開展三地交叉互查,實現交叉檢查結果通報互認。
法治環境建設方面,《行動方案》明確了協同推進企業合法權益保護、規范統一監管執法標準、提高三地司法協同質效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展開來看,三地將探索聯合發布統一的監管政策法規及標準規范,鼓勵各行政執法領域探索建立京津冀統一規范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并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諾合法性審查制度、政府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和失信補償、賠償與追究制度。
投資貿易環境方面,《行動方案》明確,支持三地因地制宜向自貿試驗區下放行政審批權限,強化京津冀區域海關監管服務協作,優化海關查驗作業模式,支持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產管理等業務。
以要素流動激活區域發展新效能
為要素自由順暢流動創造良好條件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也是提升區域競爭力和整體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
科技與人才要素的高效流動、產業鏈之間的深度融合,能夠為三地創新發展、合作共贏帶來更多機遇。《行動方案》提出了保障科技、人才等創新要素流動的諸多舉措。
按照《行動方案》,三地將建立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轉化供需對接清單機制,鼓勵三地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建設產學研創新聯合體、重點實驗室。研究修訂人力資源服務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優化評價指標體系。聚焦集成電路、網絡安全、安全應急裝備等重點領域,合力建設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
作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雄安新區是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關鍵區域。著眼于更好地服務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落實落地,《行動方案》為雄安新區量身定制了相關措施。
圍繞涉企服務,提出聚焦重點項目和疏解企業辦事需求,持續推動更多關聯事項集成辦,推動產業項目用地靈活選擇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加快形成具有雄安新區特色的土地供應模式。
圍繞重點領域對外開放,提出深入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跨境人民幣貸款等工作,進一步支持符合條件的雄安新區企業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掛牌。
優質服務惠及三地企業和居民
“服務”是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關鍵點,也是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的高頻詞。《行動方案》明確做好“服務”的具體措施,讓廣大企業和居民從協同發展中增進獲得感。
政務服務方面,《行動方案》明確了提升異地辦事便利度、加強數據信息互認共享、融合線上線下辦事渠道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在提升互通水平上,三地將探索推動一批高頻“一件事”在京津冀地區實現跨域通辦、異地可辦,推進京津冀資質資格互認、電子簽名認證服務互通互認。在提升便利程度上,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將京津冀區域通辦事項全部納入京津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專區。
公共服務方面,《行動方案》重在推動教育、醫療等優質公共服務共享。
教育方面,將推動京津優質中小學、幼兒園與河北省學校開展跨區域合作辦學,組建京津冀高水平大學、應用(技術)型高校、師范院校等不同類型的高校聯盟。醫療方面,將加快建設京津冀醫聯體,繼續擴大異地就醫住院、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直接結算定點醫藥機構范圍,為三地參保人員提供便捷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河北日報記者 馮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