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2023年11月8日,國家人防辦專門印發通知,明確取消人民防空專用設備跨省域銷售、安裝限制及相關備案要求等。
通知要求,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允許具有防護設備定點生產和安裝資格的企業、防化設備生產安裝企業、警報設備生產安裝企業在全國范圍內從事設備銷售、安裝活動,各地不得就此設置行政許可、備案或其他變相準入門檻。同時明確,人民防空專用設備銷售合同不再實行備案。
日前,河北省國動辦已按照要求,及時將通知轉發各地執行,督促抓好貫徹落實,全面取消我省人防專用設備跨省域銷售安裝限制,進一步優化國動領域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