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京津冀檢察機關聯合簽署工作意見,提出從五個方面21項內容加強檢察禁毒工作協作配合。
機制建設是檢察禁毒協作的基礎性工作,此次工作意見提出建立專門聯系、跨區域引導偵查協作、聯合掛牌督辦、共商管轄爭議、統一法律適用五項工作機制。三地檢察機關將共同設立聯絡組,加強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報、辦案交流、司法管轄、證據補查協作,特別是針對三地跨區域的重大疑難復雜涉毒犯罪案件,加強會商,增強打擊合力,推動大案攻堅,有效威懾區域內毒品犯罪活動。積極探索建立毒品犯罪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標準,采取征詢意見、召開座談會等多種方式,協調工作聯動,統一執法司法尺度。
同時,工作意見強化了調查取證、遠程提訊、關聯案件辦理、刑事執行、線索移送、風險防控等六方面辦案協作,確保案件辦理質效。據介紹,在調查取證中,需要開展異地偵查、異地訊問被告人、異地詢問證人等工作時,三地檢察機關將主動提供辦案場所和技術裝備使用便利或根據請求派員協助偵查等;需要檢察機關協調當地的司法、公安等機關時,將根據情況及時協助或協調。對于出現的跨區域重大毒品犯罪涉案件輿情,三地檢察機關將及時通報情況,增強協同處置、聯動處置、引導處置的配合力度,抓好涉檢輿情源頭治理,增強輿情處置時效,減少負面輿情對辦案質效的不利影響。
“訴源治理是檢察禁毒協作的深化,重在要持久。”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三地檢察機關會定期分析研究當地毒品犯罪案件辦理情況、區域毒情形勢和毒品問題綜合治理等,特別是將共同調查研究利用寄遞渠道實施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犯罪、制毒及易制毒化學品犯罪、販運毒品犯罪等,全面推進依法治罪與社會治理。
此外,深化數字檢察建設協作,開展聯合宣傳。三地檢察機關將通過開展禁毒宣傳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等活動,充分運用“兩微一端”等方式,共同營造防范打擊毒品犯罪的良好氛圍。(記者 桑珊 通訊員 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