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5月1日起,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有新變化。
4月26日,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的通知》。根據該通知,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保定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即繳存人自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之日起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繳存人本人及配偶在保定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商品住房的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繳存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頻次由原來的一次提高到兩次;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由原每年13500元提高到15000元。對2023年1-4月份已辦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以按規定再申請提取一次,夫妻雙方本年度累計提取總額不超過15000元。
據介紹,《通知》印發前,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了不同形式工作調研,聽取和了解有關縣(市、區)管理部、部分重點繳存單位及業務合作單位對我市房租價格、提取頻次等情況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細致的工作調研,及時了解繳存單位、業務合作單位及繳存人的真實合理需求,確保政策調整科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