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農村公路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
廊坊市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將有法可依
2月23日,記者從廊坊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廊坊市農村公路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是我省第一部關于農村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解決了上位法通達基層的“最后一公里”問題。
《條例》共八章四十九條,明確了市級統籌、縣級主責、鄉級實施、村級自治的職責定位;提出了統籌協調、融合共享、綠色低碳、智慧集約的發展理念;探索建立了以城帶鄉、城鄉一體、客貨并舉、運郵結合的農村公路運營體系。
據了解,目前,廊坊市農村公路總里程達10101公里,路網密度達到157公里/百平方公里。該《條例》的實施,使今后廊坊市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有法可依,彌補農村公路法治建設的空白,為廊坊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改善農村交通條件提供堅實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