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從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國家藥監局、海關總署于9月1日聯合發布《關于增設石家莊航空口岸為藥品進口口岸的公告》,同意增設石家莊航空口岸為藥品進口口岸,自此結束了河北省“只有進口藥品、沒有藥品進口”的歷史。
據了解,石家莊市高度重視藥品進口口岸申報和建設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調度,石家莊海關及省藥監局、省藥檢院等省有關部門大力支持,從籌備建設到正式獲批用時僅3年,卻完成了平常申報建設藥品進口口岸6到10年的工作量。
石家莊藥品進口口岸的獲批,將有效縮短藥品進口采購周期和降低藥品成本,緩解民眾用進口藥貴、慢、難等問題;有效減輕京津地區藥品進口通關和檢驗的工作負荷。特別是將有效降低生物醫藥成本,有效集聚醫藥行業全球高端要素,促進醫藥類大項目的招商引資,進一步助力石家莊市“千億級”生物醫藥產業集群建設。
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除《藥品進口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的藥品外,其他進口中藥(不含中藥材),化學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可經由石家莊航空口岸進口。
下一步,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將緊盯國家藥監局信息中心及有關部門,積極申領“單一窗口”網絡備案系統密鑰,做好獲取藥品進口備案工作等級權限和專用章等工作,制定藥品進口備案辦事指南,探索首次業務辦理“一對一”全程服務等特色服務模式,力爭盡快具備正式開展藥品進口備案業務條件。(河北日報記者 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