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能否用藥一直是準媽媽關心和糾結的問題。孕早期是指從孕婦最后一次月經的第一天起計算的1-12周。在這些孕周內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不盡相同。在孕4周內(受精后1-2周),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即要么完全沒有影響,要么會導致流產,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因此在當您不知道是否懷孕的孕前或早孕期時服用藥物,一般不會對胎兒有太大影響,不必過分擔心;孕5-10周(受精后3-8周)是胚胎各器官加速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這個階段應該嚴格控制用藥,如需要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孕11-12周(受精后9-10周)是胎兒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雖然用藥不會像受精3-8周影響那么大,但同樣要慎重對待。
孕婦在孕早期用藥是否可引起胎兒畸形與服藥的孕周、服藥的種類、服藥的劑量、服藥的方式及孕婦個體差異等都有關。孕婦在孕早期既不能隨意用藥,但也不能談“藥”色變。如果孕婦患病不加以治療,有時疾病本身對胎兒和母親的影響可能遠遠超過使用藥物的影響。因此,醫生往往會權衡利弊,為孕婦選擇合適的藥物,而準媽媽們所要做的就是遵照醫囑,積極配合醫生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