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深化婚姻登記數字化改革,切實解決早年歷史檔案數據的缺失問題,近日,省民政廳印發《關于集中開展補領婚姻登記證和補辦結婚登記工作的通知》,決定利用兩年時間,在全省集中開展補領婚姻登記證和補辦結婚登記工作。
通知指出,集中開展補領補辦工作是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必要基礎,是方便群眾辦事的有效舉措,是補充完善全省婚姻登記證電子證照庫的實際行動,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認清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其納入當地數字化政務改革的重要內容,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主動性,采取務實有效措施,加快推動落地見效。
通知明確,補領補辦主要包括兩方面工作:一是集中開展補領婚姻登記證工作。對在省內婚姻登記機關依法辦理婚姻登記,但婚姻登記證上無身份證號碼或非現用身份證號碼及使用軍人證件號碼的當事人;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或原婚姻登記證有瑕疵的當事人,符合相關條件的,集中補發婚姻登記證。二是集中開展補辦結婚登記工作。對1950年4月30日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至今均未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符合相關條件的當事人,積極動員其補辦結婚登記。
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摸清底數、試點先行、由點到面的工作原則,制定完善實施方案,先行開展摸底統計和補領補辦工作試點,到2023年6月,試點縣(市、區)補領、補辦完成率達到100%;到2024年6月,符合補領婚姻登記證和補辦結婚登記條件的人員,在尊重本人意愿前提下,做到愿補即補、能補盡補。(記者 高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