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18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計劃
做好2022年政府立法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第十次黨代會決策部署,把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關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實到立法實踐的全過程、各方面。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著力抓好加強國家安全、促進鄉村振興、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環境污染防治、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等方面立法,努力健全政府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規規章,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據成熟程度和輕重緩急,安排立法項目33件。
一、地方性法規草案(21件)
一類項目:省人大常委會確定需要年內提請審議的項目(8件)
1.河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省農業農村廳起草)
2.河北省退役軍人保障條例(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起草)
3.河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省生態環境廳起草)
4.河北省審批服務便利化條例(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起草)
5.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條例(省生態環境廳起草)
6.河北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起草)
7.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修訂)(省人防辦起草)
8.河北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修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起草)
二類項目:積極推進,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項目(8件)
1.河北省電力條例(修訂)(省發展改革委起草)
2.河北省郵政條例(修訂)(省郵政管理局起草)
3.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省農業農村廳起草)
4.河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
5.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修訂)(省自然資源廳起草)
6.河北省博物館條例(省文化和旅游廳起草)
7.河北省社區矯正條例(省司法廳起草)
8.河北省法律援助條例(修訂)(省司法廳起草)
三類項目:調研項目(5件)
1.河北省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
2.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省應急管理廳起草)
3.河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省民政廳、團省委起草)
4.河北省消防條例(修訂)(省應急管理廳起草)
5.河北省征兵工作條例(修訂)(省征兵辦起草)
二、省政府規章(12件)
一類項目:年內制定或修訂的項目(6件)
1.河北省實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辦法(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起草)
2.河北省政務數據共享應用管理辦法(省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起草)
3.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規定(修訂)(省水利廳起草)
4.河北省應急避難場所管理辦法(省應急管理廳起草)
5.河北省糧食流通管理規定(修訂)(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起草)
6.河北省食鹽專營管理實施辦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起草)
二類項目:積極推進,適時提請審議的項目(3件)
1.河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起草)
2.雄安新區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省自然資源廳起草)
3.河北省排污許可管理辦法(省生態環境廳起草)
三類項目:調研項目(3件)
1.河北省實施《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省殘聯起草)
2.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修訂)(省農業農村廳起草)
3.河北省引黃工程管理規定(省水利廳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