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關于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根據省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預測,我市高濕、靜穩、逆溫等不利氣象條件增多,受污染傳輸和本地輻合影響,將出現2-3次輕度至中度污染過程,短時出現重度污染。為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在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城區執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限行期間公交車免費乘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限行時間
2021年12月9日起(含節假日),每日7時至20時,按車牌尾號雙日雙號通行,禁行單號車輛;單日單號通行,禁行雙號車輛;車牌尾號為字母或漢字的,以車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為準(不含外地車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二、限行范圍
(一)市主城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限行區域。環城路以內(含環城路)限行;東環路(人民路至邯臨路,含本路)以東,人民路(東環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臨路(東環路至京港澳高速橋,不含本路)以南,聯紡路(京港澳高速橋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聯紡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聯紡路至邯臨路,不含本路)以西區域范圍內限行。
(二)各縣(市、區)城區限行區域。由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自行確定。
三、限行措施
限行期間,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應急搶險(搶修)、環境執法(監測)、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園林、環衛作業車輛,市政設施維護用車,公交車、客運車、出租車(不含租賃車輛)、通勤班車、校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行政執法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輛、燃料電池汽車)、殘疾人專用車(殘疾人駕駛)、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糧油、農副產品、汽油、柴油、天然氣運輸車輛,生活垃圾、污水廠淤泥外排車輛;其他保障人民群眾生活必需物品的運輸車輛,經市大氣辦審批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不予限行)等車輛除外。根據相關規定,需要噴涂車輛標識的,應當在車輛前后明顯位置噴涂統一標識,并由相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持有效證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市交通運輸局和各縣(市、區)要認真做好限行期間公交車免費乘坐工作,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