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服務中心
機構職能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央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我省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服務中心為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第三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主要職責是:
為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提供法規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
負責省人防辦直屬公用人防工程保障工作。
負責國家防空防災宣傳教育石家莊基地的保障工作。
完成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服務中心黨組織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自身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五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服務中心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
第六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平戰結合服務中心在干部人事、資產財務、業務運行等方面,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理順與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政事關系,不得承擔行政職能。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河北省人防工程質量服務中心
機構職能編制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央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我省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質量服務中心為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
第三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質量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主要職責是:
為人防工程質量管理、質量投訴和工程造價提供法規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
為人防工程防護質量問題評判提供技術咨詢。
承擔人防工程質量省級巡查暗訪等事務性工作。
承擔較大人防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分析的技術服務工作。
完成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質量服務中心黨組織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中心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第五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質量服務中心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基本保證。
第六條 河北省人防工程質量服務中心在干部人事、資產財務、業務運行等方面,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理順與河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政事關系,不得承擔行政職能。
第七條 本規定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河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