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蔡洪坡通訊員李麗坤)近日,省司法廳印發了《關于組織開展全省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的通知》,對2021年度全省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工作作出安排。
參加培訓考試的對象包括全省各級各類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及新調整新錄入到行政執法崗位需要領取省人民政府制發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具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申請領取行政執法證件,可免予培訓考試,但應參加以后年度的培訓考試。
培訓考試內容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公共法律知識、專業法律知識為主,兼顧其他課程。其中,省直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修訂后的行政處罰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河北省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等內容納入培訓課程。各地公共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內容,參照省直培訓課程安排。
公共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由省司法廳統一安排,分級組織,集中考試。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由縣級以上行政執法部門自行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專業法律知識的培訓考試,由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具體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