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省紀委監委原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李繁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繁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在崗位調整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
李繁東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繁東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