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原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易縣政府原黨組成員瞿聯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據保定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保定市委批準,保定市紀委監委對保定市原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易縣政府原黨組成員瞿聯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瞿聯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對違規審批礦區擴界問題負重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征地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
瞿聯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保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保定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瞿聯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保定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