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 西蒙(北京)
“不允許學生帶手機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摔壞或拋入水桶;不允許學生穿奇裝異服,發辮不得超過21厘米,一經發現,立即勸其剪短”。近日,山西范亭中學出臺的“學生管理十不準”規定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校方表示,這些措施學生認同,將會長期執行。(8月28日中國新聞網)
盡管這個“最嚴校規”引起了不小爭議,但校方還是堅決執行,可見其中或許有其能自洽的邏輯。在報道中,也有學生表示:“學校出發點是特別好的,它是為了我們學生的學習。”無獨有偶,2017年,媒體也曾報道,河南南陽某中學舉行了“手機銷毀大會”,竟然有幾十部從學生手里沒收來的手機被扔進水桶,用錘子猛砸砸爛。學校卻聲稱:“帶手機到學校不交給老師,一旦被發現就要銷毀,家長都很配合,一切都是為學生好”。
這些案例都說明,所謂“最嚴校規”并非一地獨有,是個長期存在的現象。耐人尋味的是,校方的解釋也很像,都是“為了學生好”。事實上,有關“最嚴校規”的爭議,不必放在制定規范的動機上,顯然學校和家長都是為了孩子的學習和進步,只是具體處理方法,的確有值得商榷之處。
以一種極端方法處理一種極端現象,未必是合理的。相比強令禁絕式的教育,積極引導恐怕更重要。比如,想防止學生沉溺于手機游戲或網絡,真的有必要毀掉手機嗎?沒收手機后,由學校代為保管,等高考結束后將手機還給學生,豈不更好?更何況,手機作為學生的私人財產,學校真的有權力摧毀手機嗎?即便有“為了學生好”的目的作為前提,難道就不需要尊重學生的基本權益了嗎?
但是,事情不是這么簡單。當媒體發出呼吁和建議后,類似的“最嚴校規”仍然存在,而且相關部門也基本上不介入對“最嚴校規”的調查,似乎也聽不到太多當事人的負面聲音。這到底是為何?
其中的難言之隱,恐怕并不是一般的新聞報道和評論中呈現的那么簡單。我有不少朋友在高中時也遭遇過類似的“最嚴校規”的限制,盡管已經高中畢業十年了,但在他們的記憶里,必須剪短發(男生留平頭、女生留齊耳短發)、必須按時作息(午間和晚上休息時,都有老師查房)、必須一起吃飯(近乎軍訓式的管理)等等,都是長期存在并被學生默認的規定。至于玩手機、談戀愛更是絕對禁止的事情,似乎多數人對此也沒有異議。其中的原因并不復雜:他們大多來自并非名校的基層中學,家庭條件也一般甚至不好,高考成了這些大多數孩子改變命運甚至幫助家庭擺脫困境的唯一途徑。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學校擁有了絕對權威,只要是有助于提高成績的,哪怕適度侵犯學生隱私、休息的權利,學生和家長也不在乎。其間,恐怕也有其無奈之處。
盡管如此,還是要注意教育的引導方式。學校的管理,要在“提高成績目的論”和“人生成長目的論”之間尋找一個合理的平衡點,固然不能讓一些因素影響學生學習,但也要注意方式,過度的壓抑有時也會產生相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