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典型問題
1.廊坊市司法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及福利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市司法局在沒有相關政策依據的情況下,為機關22名處級干部發放家庭電話費2.61萬元;違規為機關值班人員發放值班費36.24萬元。2013年至2016年,違規發放司機出車補助和年終安全獎金16.12萬元;機關食堂經費管理不規范,97.27萬元無正式票據入賬。時任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宋書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分管財務工作的副局長崔鐵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固安縣職教中心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11月至2017年8月,固安縣職教中心用賬外資金支付教師1萬元旅游費,違規使用賬外資金為教師發放津貼、招生補助共計7.01萬元。時任固安縣職教中心黨支部書記、校長張潤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已全部追繳。
3.永清縣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姚春林違反規定工作日午間飲酒問題。2019年5月7日中午,姚春林與他人在飯店用餐并飲酒,造成不良影響。姚春林頂風違紀,影響惡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