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獲悉,人防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開展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落實監督責任,扎實推進專項治理監督執紀執法問責工作,嚴肅查處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有力有效促進了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現將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邯鄲市人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陳向陽等人擅自批準減免緩繳易地建設費及受賄案件。經查,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陳向陽在任邯鄲市人防辦黨組書記、主任期間,濫用職權,擅自減免易地建設費,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490.16萬元;利用職務便利,為開發商緩繳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提供方便,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78萬元。同時,陳向陽等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3月,陳向陽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市人防辦其他9名涉案人員均被給予黨紀處分,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2.石家莊市人防辦工程處原副處長張玉章利用人防工程改造受賄案件。經查,2005年至2014年,張玉章利用擔任石家莊市人防辦工程處副處長職務便利,在明知武某沒有施工資質(系借用其他公司資質)情況下,在多項人防改造工程的承攬和推進等方面為其提供幫助,收受武某人民幣447.4萬元。2019年1月,張玉章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移送司法機關。
3.廊坊市人防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崔子路違規出租市人防辦原辦公樓案件。經查,2011年3月,時任廊坊市人防辦副主任崔子路在負責市人防辦原辦公樓出租工作中,在未進行資產評估、未經財政部門審核批準情況下,違規將市人防辦原辦公樓整體出租給王某。2018年3月,崔子路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唐山市人防辦工程管理站原站長張進政違反工作紀律出租人防設施案件。經查,2014年12月,張進政利用擔任唐山市人防工程管理站站長職務便利,違反工作紀律,未經市人防辦批準,也未經集體研究,擅自決定將市人防工程管理站管理的房產,無償交由赫某使用。2016年7月,張進政未經財政部門統一招標,個人決定由市人防工程管理站與赫某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上述行為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8.05萬余元(已全部追繳到位)。2019年2月,張進政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邢臺市新河縣政府辦原黨組成員、副主任、人防辦主任張增波在人防工程審批、監管工作中失職失責案件。經查,張增波任職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任期內開工項目人防易地建設費欠繳202.31萬余元(已全部追繳到位),對任期前開工項目欠繳易地建設費未監督檢查、督促整改,尚未全部追繳到位。鑒于張增波能主動交代有關問題,2019年3月,張增波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政府辦黨組成員、副主任、人防辦主任職務。
6.秦皇島市盧龍縣倫亞斌商業綜合樓項目、和合家園西區項目未批先建、欠繳易地建設費案件。經查,時任縣人防辦主任周志軍、縣住建局副局長董偉等人,履職監管工作不到位,造成2015年開工建設的倫亞斌商業綜合樓項目和2017年開工建設的和合家園西區二期工程項目均無任何審批手續,未批先建,造成易地建設費欠繳,共計231.86萬余元(已全部追繳到位)。2019年3月,周志軍、董偉等6人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