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5月8日訊(記者 張藝萌)5月8日,記者從保定市紀委監委獲悉,保定市通報3起招投標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阜平縣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馮志陽在修路工程中未進行招標并涉嫌犯罪問題。2013年4月,馮志陽在阜平縣高速修復和部分通村公路等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未對工程進行招標,直接指定韓某施工,事后收受韓某人民幣269萬元。2018年11月,馮志陽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12月,馮志陽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
博野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王玉良、公路站站長賈孟波對鄉村道路建設未進行招投標問題。2012年至2018年,王玉良、賈孟波在博野縣44條鄉村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未進行招標,直接指定施工單位。2018年5月,王玉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賈孟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阜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郄佳國對工程建設未進行招投標,且將部分工程交親屬承包問題。2015年7月、2016年1月,郄佳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未經招標,將該縣北街道路綜合改造、保障房雨污管道等工程直接交予該縣駿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閆某)承包。2016年4月,郄佳國與閆某成為兒女親家后,同年9月違規將西高速引線涵洞路面整修工程交予駿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2019年3月,郄佳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