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東區紀委監委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東望山鄉葛峪堡村原黨支部書記郭景英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05年至2009年,葛峪堡村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郭景英以其本人和出納馬某兩人名義上報100畝集體耕地退耕還林指標,領取共計55000元轉入村委會賬戶,用于村委會日常開支。郭景英身為中共黨員,村支部書記,不認真履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違紀。2018年3月23日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郭景英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大倉蓋鎮殷家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主任石開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石開軍在擔任大倉蓋鎮殷家莊村書記兼主任期間,擅自冒用村民名義,2012年違規申請危房改造專項資金10.8萬元,未計入專門賬戶,并將該項資金據為己有。石開軍身為中共黨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扶貧資金,數額較大且情節嚴重,其行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涉嫌違法。經2018年3月29日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石開軍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已經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