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紀委通報6起巡視巡察整改暨“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分別如下:
1.永年區講武鄉小北汪二分村黨支部書記李慶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
李慶民在擔任小北汪二分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分別于2015年10月和2016年6月違規發放禁燒補助8400元。未將2700元抗洪救災幫扶資金記入村集體賬目,在村安裝照明用變壓器時向電工攤派費用3000元,未將災后修補倒塌房屋補助款30000元用于修補所申報的倒塌房屋,而是將其中27000元用于修繕其他房屋以改善自己居住條件。2018年5月14日,給予李慶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追繳違紀所得32700元。
2.魏縣仕望集鄉財政所所長黃智勇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黃智勇在擔任仕望集鄉財政所所長、會計、出納期間,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造成財務管理混亂。其中2014年3月,在沒有辦理審批卡的情況下,報銷招待費用800元;2014年4月20日、7月5日、7月6日,該鄉有關人員赴北京解決該鄉的信訪問題,在沒有公出文件和派車單的情況下發生加油費用810元;鄉政府2014年、2015年一直使用該鄉政府原工作人員劉超個人車輛,2014年5月10日、2015年1月17日該車輛共產生維修保養費用5188元,無保養維修項目明細;鄉政府2016年6月,購買豆漿機兩臺未計入固定資產賬。2018年6月14日,給予黃智勇黨內警告處分。
3.復興區環保局主任科員李世杰、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中隊長李利鵬生態環境監管不到位問題
2018年5月9日,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與復興區彭家寨鄉聯合檢查時發現,彭家寨鄉轄區內存在污染物偷排問題。四中隊未對該問題及時跟進,作出處理。至5月24日夜間,彭家寨鄉再次發現該區域內存在污染物偷排問題。對此,李世杰作為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主管領導,負有領導責任。李立鵬身為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中隊長,未認真履職盡責,隱患排查工作不到位,負有直接責任,已構成失職行為。2018年5月25日,給予李世杰警告處分,給予李立鵬黨內警告處分。
4.冀南新區城南辦事處杏園村黨支部書記付子平履行土地監管職責不到位問題
2008年付子平任城南辦事處杏園村黨支部書記以來,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村內群眾違規占地問題處置不力,在群眾中造成一定影響。2018年5月16日,給予付子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永年區曲陌鄉河東七方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趙英動違反群眾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
2017年1月,該村申請的打飲水井扶貧項目完成后,村委會的配套資金未到位,未配齊相關設施,致使該水井一直閑置,造成扶貧項目失去應有的效益;2015年、2016年該村以辦理村務為名大吃大喝,共計支出招待費22617元。趙英動利用職務便利,采取收入不記賬的手段將上級撥付的保潔員工資和衛生費共計50500元非法占為己有;其在工作中,虛列支出214000元,并將其中189780元非法占有,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2018年5月30日,給予趙英動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起訴。
6.涉縣索堡鎮磨池村黨支部書記石彥亮違反村級事務議事規則,組織紀律等問題
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石彥亮在涉及村民集體利益的工程項目建設上,違反法定議事規則,僅召開“兩委會”就指定項目承包人;以虛開發票方式套取扶貧資金118500元,除實際用于扶貧項目支出外,其余91170元設立賬外賬,其中78298.5元用于村務支出。2018年6月19日,給予石彥亮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邯鄲臺記者姜楠)